首 页 |  促进会动态 | 理事展示 | 大型专题 | 活动展示 | 独家访谈 | 入会指南 | 企业家心语 | 宏观阅读 | 专家论道 | 经济新闻 | 环渤海财经
    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生活的轨迹,决定你的人生成...[详细]
与狼成狼,与猪成猪!
    中国是一个爱吃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很多怨恨也是在酒桌上产生的...[详细]
请客吃饭,不懂这些等于白请!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们也许貌不惊人,也许才不出众,却在无形中有着一股别样...[详细]
让人舒服,是顶级的人格魅力
    从古至今,鸡蛋始终都是人们餐桌上的常客,几乎每天都离不开它。不过,虽然吃了好...[详细]
早晨吃鸡蛋对身体是好还是坏?万万没想到!
    一个不懂得为亲人让步,为朋友让步,为爱人让步,合作伙伴让步的人,是缺乏胸襟的...[详细]
让步
 
河北省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
来源:燕赵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9/12/18 11:20:34   
>> 相关新闻链接
·河北省经济工作会议在石开幕 ·保护公民财产权应是拆迁条例修改核心
·水价听证“被代表”的无奈 ·石家庄拟打造“全国第一低碳城”
·涞源境内发现河北省最大铜矿 ·拨打96399预订折扣机票
·寻找“调结构促内需”的板块机会 ·债基仍需常规配置
·2009年理财市场年终盘点 ·垄断下的高福利该规范了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激发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省财政厅、省林业局日前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取消了原来征收林副产品、经济林产品、其他林产品和果品收入的育林基金的规定,改为征收林木产品即木材和竹材收入的育林基金。在征收标准上,将原国有林业单位的育林基金按照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15%、集体和个人按12%计征改为国有林业单位按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10%、集体和个人按5%计征。



责任编辑:cprpw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河北省企业风险防范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28489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484号
Copyright2000-2012 邮件:hebcpr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