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22日说,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实际增长10.5%和9.2%。
李晓超在此间举行的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14213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73元,同比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
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0.2%,转移性收入增长15.7%,经营净收入增长5.0%,财产性收入增长12.3%。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3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
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9.9%,出售农产品收入增长4.0%,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收入增长10.5%,财产性收入增长11.7%,转移性收入增长26.4%。
李晓超认为,今年前三季度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重要因素。转移性收入主要由各项补贴、离退休金和养老金以及救济款三大部分组成。
“下一阶段促进居民收入的根本出路在于扩大就业,要扩大就业首先要保持经济的增长,只有经济规模扩大了,就业岗位增加了,老百姓的收入才能有所增长。”李晓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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