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年底实现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
本报讯 (记者 戴丽丽) 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石市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到今年底,将全市市、县(市)区、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分布自上而下划分为若干网格,同时,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联网的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对全市用人单位动态监管,对违法案件处理全过程监管。
跟踪监管5类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就是通过健全和完善组织网络体系,将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分布自上而下划分为若干网格,同时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根据《实施意见》,实现网格化后,各县(市)区将发挥镇(街道)地域情况熟、掌握企业情况变化及时的优势,对网格区内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用人单位发生变化随时进行更新。对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实行分类监管,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并将网格区内5种用人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管:新开业以及未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欠薪欠费2个月以上;一年内被举报投诉2人次以上;《关于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分类监管指导的意见》(石人社字〔2011〕109号)中的C、D类用人单位;用工人数较多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
对用人单位实现动态监管
网络化监管就是建立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协同处理和资源共享。
根据《实施意见》,石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由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系统、案件处理系统、互联网业务处理平台、宏观决策系统等五部分组成。并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系统横向联网,对用人单位用工变化、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情况实现动态查询、监控,实现信息共享,发现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纠正。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