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厘清,这61%的支持者到底“支持了什么”和“反对了什么”。其实,关于这一点,发改委的意见汇总已经说得十分清楚。第一,这61%仅表示支持阶梯电价机制和改革方向,认为可以在当前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推进居民阶梯电价。第二,这些支持者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32%的意见涉及电量分档问题,主要是要求适当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降低第一档电价水平;24%的意见涉及季节、城乡和地区差异问题,要求有所区别;7%的意见涉及各档价差设置问题,主要是要求拉大各档价差;20%的意见要求适当考虑家庭人口数量差异问题;10%的意见要求对电采暖等用户实行特殊政策;3%的意见是关于特殊人群用电问题,要求对低收入人群等予以特殊照顾;其他问题占4%。
很明显,广大公众中的多数只是“同意实行阶梯电价”,而并不支持“具体方案”。因为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梯电价方案本身也包含两个基本内容,一是实行阶梯电价的改革意向,二是实行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即包括了电量分档、各档电量标准及各档价差等内容。严格意义上讲,后者才直接影响居民用电支出,对居民日常消费构成实质压力,才是“征求意见方案”的关键内容。因此,对后者的直接反对,或者对各项内容的修改调整意见,都应当视为对“既定方案”的否定,应被列入反对意见之列。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发改委的公开征求意见结果中,也决不只有34.5%的反对意见,在61%的支持改革方向意见中,32%要求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和降低第一档电价水平的意见,24%要求实行季节、城乡和地区差异的意见以及7%要求拉大各档价差的意见,均应列入反对“阶梯电价方案”的范围。再加上另有4.5%的群众只是对方案提出疑问,未明确表明态度。这样一来,恐怕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比例就要颠倒位置了。
如此分析之后,我们会得出一个很有意思的结论,那就是:发改委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与网络调查结果并无多大差别。(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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