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40多个城市开始探索实行城镇非就业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只是中央层面还没有统一出台文件。“‘十二五’期间只须再补上这一个制度安排,因此在制度建设上压力已经不大了”,何平说,“再加上酝酿起草多年的社会保险法也将在‘十一五’末、‘十二五’初通过,所以从国家法制安排上来看,‘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护”。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到今年6月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2.45亿人,比2002年扩大了1亿人。刚刚开始试点的新农保覆盖了5965万人,年底将超过1亿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2.5亿人,比2002年增长了10倍。工伤保险参保1.53亿人,其中5800多万人是进城的农民工。
“每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都要达到95%以上,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因此,社保扩面仍需持续努力”,何平说。
近6年来,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经过连年调整,水平翻了一番;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财政补助额从开始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12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伤残和工亡待遇都大幅度提高。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高低,要以足以维持较为体面的基本生活为基准来衡量,并注意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各类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何平说,这是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此外,着力改善社会保障管理,提升社保经办机构硬件水平和人员队伍素质能力,被主管部门视为下一阶段的硬要求。“由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的社保经办机构甚至连电脑都没有。要查清下个月有谁年满60岁以便发放养老金,还需要工作人员动员自己的孩子帮着检索”,何平说,办事拖拉、监管不严等问题,反映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的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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