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国家要求时限提前近半年
将实现制度政策、缴费管理、基金管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流程信息系统“六统一”;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0.59万人。
本报讯(记者王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7月底,河北省已率先在全国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比国家要求的时限2010年底提前了近半年。今后,我省对工伤职工待遇的保障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据悉,2007年至2009年,我省连续3年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人均待遇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保障伞”越撑越大,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0.59万人。但随着工伤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工伤保险统筹层次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差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通俗地说就是今后将以市为单位统一调配使用保险基金,这样余地更大,保障支付的能力也加强了。”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全部实现市级统筹。11个设区市,在本统筹区内,工伤保险基金将实行统收统支,可实现工伤保险制度政策、缴费管理、基金管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6个方面的统一,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权益。
实现市级统筹后,各设区市统一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在征缴上使用人单位负担更加公平,在管理上使基金安全更有保障;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和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更简便。各市工伤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大幅增强,确保了本统筹地区职工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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