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价势在必行
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大型白酒企业为了避税,都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一般先将生产出的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加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以此避税。
“厂家给销售公司价格越低的,新规对其影响就越大”,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刘员表示,虽然厂家和销售公司的结算价格不对外公布,但是新规可以有效遏制白酒生产企业利用关联销售公司转移定价手段而规避生产环节消费税的局面,因此,新规实施必然使白酒企业利润降低。
以飞天茅台为例,目前“公司出厂价”约为220元,“销售公司出厂价”为439元。以前的标准是按照“公司出厂价”征收,只须上缴消费税:220元×20%(从价税率)=44元。按照新标准以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即销售公司出厂价)和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计算,上缴消费税为:439元×60%×20%≈52.7元。
东方证券分析师林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2008年报表估算,白酒消费税征收新政策在短期内对企业利润的影响非常大,会导致上市公司净利润最起码下降15%—20%。
“对茅台的影响应该小点。由于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新规对五粮液的影响则非常严重。”林静表示,企业提价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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