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的老人可获健康管理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强)从今年开始,石家庄市将为常住农村居民逐步建立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重点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
根据市卫生局昨天下发的《石家庄市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实施方案》,我市将通过推进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在全市范围基本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并逐步实现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0-3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建档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通过门诊、上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健康体检、健康讲座等服务方式,并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逐步完成。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又 讯 (记者 王丽强)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从今年起石家庄市将对65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老年人可获得每年1次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
老年人健康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腰围、臀围、体重、皮肤、淋巴结、乳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肌肉关节等体格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辅助检查:每年检查1次随机血糖(指血)。有条件的地区建议增加血常规、尿常规、大便潜血、血脂、B超、眼底检查、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常住居民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工作实施。65岁及以上农村居民可通过预约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预约上门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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