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原来,贵宾首府公摊系数高的原因在于这座楼不是普通的住宅楼,而是酒店式公寓,有很多公共设施需要分摊。记者在楼内看到,贵宾首府它有五部电梯,宽敞的大厅,还有20条走廊,看上去的确不像是普通住宅。
记者:
当时你们买的时候有没有跟你说,这是一个酒店式的公寓?
周敏:
没有,当时跟我们签合同的时候,他就跟我们说是住房。
记者:
那当时他这个房子卖给你们的时候,标明是什么性质的房呢?
张维:
住宅。
解说:
让张维等人确信自己购买的是普通住宅的,不仅因为有漂亮的样板间,有销售人员的承诺,更重要的是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记者仔细查阅了这份合同,发现其中一句“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这让购房者误以为自己购买的是普通住宅,没有任何其它字句告知购房者购买的是酒店式公寓。
记者:
为什么不在合同上标明是公寓?
李伟:
合同,这个事我还不是很清楚。因为什么,我的观点,就是我们销售的观点,公寓就是住宅。
解说:
虽然国家目前还没有严格界定酒店式公寓与普通住宅的区别,但在规划设计中,酒店式公寓与普通住宅有着很大的不同。其中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是由于结构和使用功能不同,公寓的公摊面积要远远高于普通住宅的公摊面积,更重要的是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为70年,综合用地为50年。而在贵宾首府的土地使用证上记者看到,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也就是说,业主购买贵宾首府的房子在土地使用年限上要比普通住宅少20年。
贵宾首府是高密市第一家酒店式公寓,作为普通消费者确实很难了解酒店式公寓与住宅在公摊面积、土地年限等方面的区别。如果在合同中不加以注明,很容易误导购房者认定自己购买的房屋就是一般住宅。
邱宝昌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
我认为这个合同里面有很不明确的地方,应该写上这个是住宅,还是酒店式公寓,它不填写实际上就隐藏着、隐瞒了重大事实。我认为这是一个合同上的一个缺陷,这实际上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解说:
不仅如此,在贵宾首府的售房合同上还存在着另一个重要缺陷,就是在面积约定时只填写了建筑面积,却没有填写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
记者:
为什么不把这个东西当时写到合同上,或者明确交代给业主呢?
李伟:
我个人理解,他们没有问我,我只卖的是建筑面积,业主没有强烈要求注明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我也不必要加上。
解说: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像这样不写明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的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正是因为贵宾首府的开发商与业主签定的合同中存在诸多问题,才导致众多业主不了解自己购买的房屋真实的用途和面积。
其实,对于贵宾首府的购房者来说,即便他们不了解相关规定,按理说应该会有职能部门为他们把关。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责任的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那么高密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又是如何履行监管的职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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