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最近一段时期,四川长虹受困于所谓的“长虹财务造假门”,即原四川长虹员工范德均举报四川长虹在1998年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增销售收入等虚假财务情况。尽管四川长虹随即发表公告予以澄清,认为范德均举报的内容不实,四川长虹不存在财务造假。但是,此事还是在国内证券市场中引起了较大反响,并给四川长虹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不过,据记者的了解,证券监管、国家税务等相关部门经过近3个月的核查取证,日前已作出官方的相关调查结论,认为范德均的举报内容不实,四川长虹不存在财务造假问题,并将这一调查结论送达绵阳相关部门和范德均手中。至此,历时三个月的所谓“长虹财务造假门”风波可以告一段落了,也可还“四川长虹”以清白。
坦然接受监管部门核查
今年2月末,媒体报道了范德均举报长虹涉嫌财务造假、虚增销售收入新闻。四川长虹在第一时间作出了正面回应与说明,严正指出,范德均举报的内容根本不实。
随后,范德均又以博客的形式公布了一些所谓新的举报材料和证据,并在网上发布向证监会举报四川长虹的长文,一时间围绕着四川长虹的负面新闻不断袭来。尽管四川长虹深信自己并没有造假,但四川长虹还是希望监管部门能尽快调查和处理此事,尽快还原事实的真相,恢复四川长虹在消费者与投资者心中的可信度。
在相关监管部门的核查期间,与范德均的高调开博不同,四川长虹选择了低调。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相关监管部门展开的这次调查只是专项核查,而不是立案稽查或正式调查,所以四川长虹不用披露相关信息。还有,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公司的核心财务材料是不能对外提供的,提供则是违法或违规的,特别是会计凭证更是不能对外公开的。这是四川长虹为何选择低调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然,低调并不意味着四川长虹“心中无数”。据了解,四川长虹对范德均举报的虚增销售收入等内容早已核查过,四川长虹也自信监管部门的全方位核查,都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从目前相关监管部门的核查结论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四川长虹不存在财务造假问题。
两大理由否定财务造假
有两个理由,或能证明四川长虹即便想要财务造假也很难。
一是四川长虹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其财务会计系统是一个庞大、严密的组织体系,人为干预这个系统是很难的。
据四川长虹介绍,自1999年以后,长虹引入了SAP的R3系统,借助这个R3系统,长虹的会计信息实现了电子化,即会计信息也被系统固化了。特别是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账务处理的电子会计信息,是不可能孤立产生的,会计信息的产生与处理都是一环紧扣一环的。所以,从会计处理依据的完整性来看,会计账目要想凭空做假也是不可能做出来的。
这样看来,要说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又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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