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静)今后,我市投资额市级在五千万元以上,县级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关系到辖区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都要对其进行全面审计。昨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分组审议。该《条例》拟于6月1日施行。
审计不得收取费用
《条例》中所称的国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其他国有资产投资以及以政府投资和其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不得收取费用。审计机关应建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制度。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经查实有重大价值的,审计机关应当给予投诉举报人奖励。
市级投资五千万要审计
《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审计的类别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绩效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投资额市级在五千万元以上,县级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关系到辖区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对前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可以有选择地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审计类别审计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签订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施工合同时,应当载明预留合同总价款20%的待结工程价款;依照本条例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的,还应当载明经过审计机关审计的内容。工程竣工决算时,以审计机关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应当主要审计以下内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总投资控制情况;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工程价款结算情况;设备、材料等采购情况;有关税费计缴情况;建设成本核算情况;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计的其他事项。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当主要审计以下内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规定内容;竣工决算编制情况;尾工工程和预留资金情况;建设资金节余及分配、基本建设收入的核算情况;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计的其他事项。
逐步推行绩效审计
《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审计,应当逐步推行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绩效审计。
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应当依据有关的经济、技术及社会环境指标,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等环节的造价控制和资金支付情况;项目勘查、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工程设计、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度、措施以及先进性、有效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先进性、同步性及其有效性;采用技术设备的先进性、有效性;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预期目标。
选择大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规定的单位(标段)工程完成后的20日内,向审计机关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申请。审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审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的30日内,向审计机关提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审计机关应当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审计。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审计,应当选择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审计类别实施跟踪审计。
逾期不审计将处以罚款
《条例》规定,因被审计单位原因,应经审计而未经审计的建设项目,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待结工程价款,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审计机关在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违规资金超过一千万元或占工程总价款10%以上的,应当通知财政部门暂停拨付或建设单位暂停支付资金。已经拨付或者支付资金的,拨付部门应当全额追回违规资金。
如果建设单位逾期拒不提出办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申请,由审计机关责令其补正,接受审计,拒不补正的,可以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cprpw